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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之清理工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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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理之理由

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幸福人壽)因資本適足率未達保險法第143條之4之法定標準,102年底淨值為新臺幣(以下同)負233億元,財務狀況顯著惡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主管機關或金管會)多次要求幸福人壽辦理增資與研提財務業務改善計畫,惟幸福人壽均未能依限完成增資以有效改善財務狀況,為維護保戶權益及金融市場穩定,金管會於103年8月12日下午5時30分接管幸福人壽,並委託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擔任接管人。
  接管人於104年3月23日經公開標售程序辦理國寶暨幸福人壽資產、負債及營業概括讓與公開標售事宜,最後由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泰人壽)以接管人墊支新臺幣303億元之條件得標,並於104年7月1日完成交割。至此,除相關保留訴訟案件及後續待辦事項,仍由接管人以幸福人壽名義續行處理外,其餘之營業、資產、負債及保險契約等,在保戶權益不受影響之下,由國泰人壽承接後續之權利義務。
  經接管人評估幸福人壽顯已無恢復營業或有重建更生之可能,故函報金管會於接管期間屆至後,終止接管並轉為清理程序,俾利進行該公司之退場,金管會於105年8月5日以金管保財字第10502503252號及第10502503253號函示幸福人壽自105年8月12日零時起終止接管,且自同一時點起勒令停業清理,並指定本基金擔任清理人。

二、法令依據

依幸福人壽被接管時之保險法第149條第4項規定,保險業因業務或財務狀況顯著惡化,不能支付其債務,或無法履行契約責任或有損及被保險人權益之虞時,主管機關得依情節之輕重,分別為下列處分:

(一)監管。
(二)接管。
(三)勒令停業清理。
(四)命令解散。

  又依幸福人壽被接管時之保險法第149條之3第1項規定,監管、接管之期限,由主管機關定之。在監管、接管期間,監管、接管原因消失時,監管人、接管人應報請主管機關終止監管、接管。
  接管人經評估幸福人壽應已無恢復營業或有重建更生之可能,且於標售後,資產、負債及營業已概括讓與至國泰人壽,保戶的權益及金融市場的秩序已獲得維護,緣當初接管的原因及目的已消失,故於報請主管機關終止接管後,由主管機關另為勒令停業清理處分,以利完成幸福人壽的退場。

三、清理人之指定

又幸福人壽被接管時之保險法第149條第5項前段規定,依第4項規定監管、接管、停業清理或解散者,主管機關得委託其他保險業、保險相關機構或具有專業經驗人員擔任監管人、接管人、清理人或清算人。
  本基金設立宗旨即為保障被保險人之基本權益,並維護金融之安定,且當時保險法第143條之3第1項第5款明定,安定基金辦理之事項包含受主管機關委託擔任監管人、接管人、清理人或清算人職務,故幸福人壽終止接管轉為清理程序後,主管機關即指定本基金擔任清理人。

四、清理人之職掌

依幸福人壽被接管時之保險法第149條之8第1項、第2項及相關規定,保險業之清理,主管機關應指定清理人為之,並得派員監督清理之進行。
  清理人之職務如下:

一、了結現務。
二、收取債權,清償債務。

  又主管機關對幸福人壽為自105年8月12日零時起終止接管,且自同一時點起勒令停業清理之處分。本基金於就任清理人後,即於該公司所在地之日報為三日以上之公告,催告債權人於三十日內申報其債權,並於申報期限屆滿後三個月內造具資產負債表及財產目錄,並擬具清理計畫,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並將資產負債表於該公司所在地日報公告之。

六、現階段處理之事務

(一)持續辦理函文收發及辦理主管機關指示事項。
(二)處理與國泰人壽交割後之協辦事宜。
(三)持續辦理未為讓與之保留訴訟,包含不動產投資減損案、行政裁罰案、經理人背信求償案、刑事不法案件、刑事附帶民事求償及國外訴訟等類型,均依法院審理時程持續辦理。另前述保留訴訟中所涉不法不當案件辦理情形之每月統計資訊,請參閱:訴追情形
(四)辦理資金運用與日常會計帳務處理。
(五)委任會計師事務所辦理年度之財務報表查核簽證,經提報清理委員會議通過後函報主管機關。
(六)委任會計師事務所辦理年度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查核簽證,並向國稅局辦理申報。

七、幸福人壽清理工作進度報告

(一)105年度
1.持續辦理訴訟案件。
2.委任會計師事務所辦理104年度之財務報表查核簽證暨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查核簽證。
3.辦理保留不動產標售作業。
4.提報105年清理工作進度及106年度清理規劃。

(二)106年度
1.持續辦理訴訟案件。
2.委任會計師事務所辦理105年度之財務報表查核簽證暨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查核簽證。
3.辦理保留不動產標售作業。
4.提報106年清理工作進度及107年度清理規劃。

(三)107年度
1.持續辦理訴訟案件,至107年底尚有6件進行中。
2.委任會計師事務所辦理106年度之財務報表查核簽證暨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查核簽證。
3.完成國華人壽所有保留不動產處分。
4.提報107年清理工作進度及108年度清理規劃。

(四)108年度
1.持續辦理訴訟案件,至108年底尚有5件進行中。 2.委任會計師事務所辦理107年度之財務報表查核簽證暨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查核簽證。 3.提報108年清理工作進度及109年度清理規劃。

(五)109年度
1. 持續辦理訴訟案件,至109年底尚有6件進行中。
2. 委任會計師事務所辦理108年度之財務報表查核簽證暨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查核簽證。
3. 提報109年清理工作進度及110年度清理規劃。

(六)110年度
1.持續辦理訴訟案件,至110年底尚有3件進行中。
2.委任會計師事務所辦理109年度之財務報表查核簽證暨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查核簽證。
3.提報110年清理工作進度及111年度清理規劃。

(七)111年度
1.持續辦理訴訟案件,至111年底尚有17件進行中。
2.委任會計師事務所辦理110年度之財務報表查核簽證暨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查核簽證。
3.提報111年清理工作進度及112年度清理規劃。

(八)112年度
1.持續辦理訴訟案件,至112年底尚有10件進行中,另辦理強制執行案件計2件。
2.委任會計師事務所辦理111年度之財務報表查核簽證暨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查核簽證。
3.提報112年清理工作進度及113年度清理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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